“毫无感觉的人,偏要拼命追我,没有比这更讨厌的事了。”
最近心里颇不宁静,直到看到了这么一句话,整个人才舒畅了。
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在追“校花”。“校花”是我给那个姑娘起得代号。
兔子又犯病了,找我啰嗦了一整个晚上。
事情是这样的,晚上听了一半董先森和黄老湿及其基友们的音乐会,把某个要回隔壁开会的师妹送回隔壁,我没有回去继续听民谣,而是直接回了宿舍。
昨天跟一个经常在一起八卦的姑娘聊天,八着八着就说到了这么一个话题,她说:
追妹子不用那么久,如果一个人妹子真喜欢你的话,是不会很难追的,历尽千辛万苦追到的,都是被感动的。
既然作为妹子的姑娘自己这么讲,那我就当做是真的。
自己的记性真的越来越不好了,文思来的时候,再打开电脑去写,就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标题这句话出自《101次求婚》的预告片,当时我只是纯当娱乐,到了现在才发现,我其实一直是在嘲笑自己。
一直以来,想开这样的一个博客,想写这样的几篇文章,来记录这样的一段生活、一些故事、以及感情上的触动。但是,每次开始动笔写到一半的时候,就变得词穷,内容就矫情了。所以,我的Evernote里面的Script标签下面,多是一些没有写完的东西。
我开始看书,因为我认为无法写出能描绘自己感觉的文字的根本原因是我看书太少,对文字的驾驭不足。